昨日讀了一篇討論幸福的文章,文中舉了兩個身分不同的職場女性案例,描述她們對幸福定義迴然相異的認知。A女兼顧工作與家庭,夫妻互信互認,在生活中各取長處分司其職,優秀的工作表現跟融洽的家庭關係是她的幸福。B女工作第一,婚後不煮飯、不打掃、不帶小孩,所有事務交由專人處理,甚至包括養寵物,她甚至同意讓先生孤身至大陸創業,但事先簽了雙方協議書以保障自己的權益,雖不帶小孩但晚上一定陪小孩說床邊故事,因為小孩的培養與管教是她認定的責任,夫妻相隔兩地因沒有共同話題而感情漸淡,但至少她擁有小孩的懷抱以及工作上的成就感,她覺得自己是幸福的。
那麼,我的幸福呢?
那麼,我的幸福呢?
白天,豆哥跟芭娜娜做著自己喜歡的設計工作,二十多年如一日,公司規模不求碩大僅求精巧,永遠希望提供給客戶最專業的設計與服務,雖然面對台灣的設計環境及經濟結構的考驗,我們常常備受挫折打擊而致焦頭爛額,但能堅持始終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,是,幸福的。
生活不求富裕,不怎麼在乎現實或利益上的閒言閒語,只是踏實的穩穩過日子。下了班回到家中,穿上圍裙走進廚房,我們烹煮簡單美味的料理,一家人圍坐在餐桌邊, 叨絮著一天生活的剪影,擁有這樣日常而平凡卻相信相依的情感,是,幸福的。
生活不求富裕,不怎麼在乎現實或利益上的閒言閒語,只是踏實的穩穩過日子。下了班回到家中,穿上圍裙走進廚房,我們烹煮簡單美味的料理,一家人圍坐在餐桌邊, 叨絮著一天生活的剪影,擁有這樣日常而平凡卻相信相依的情感,是,幸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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